石材清洗剂选择 |
作者:威霸 |
石材的清洗剂可以说是林林总总,使用者面对众多产品如何做出选择呢?首先,使用者要确定被清洗的石材上的污染的性质,即是什么污染,是有机物污染还是无机物污染;其次,要确定石材的种类、品种、结构,是大理石、花岗石、砂岩、板岩;再次,清洗的部位、所处的环境,是公共场所,是否施工有毒;最后,需选择施工方法与设备。在这些清楚之后对清洗剂也要进行外观、气味、清除石材污物效果、可清除性、毒性、闪点、pH值、稳定性、可操作性、理化指标检测与观测。具体选择实施方法如下:
(1)外观 清洗剂的液体产品不应分层、没有悬浮物或沉淀,同一种产品颜色应一致,在夏季或冬季应不变色;胶质、浆状产品颜色要一致,手感要软硬一致;喷撒型产品要有均匀的效果;粉状产品不能结块,形态细腻、均匀。 (2)气味 清洗剂(包括固体、气体、液体)有无类似苯、丙酮、煤油、鱼腥、辛辣、汽油、恶臭等刺激性气味、使人窒息的感觉,这类气味是否是国家明令禁止在人工操作时不允许使用的。当然,在石材清洗剂中完全没有一点气味也不现实,但在石材小样试验之后,这类气味应当可以在短时间消除,且不能传递到其他物体上。这是判断该产品本身是否有污染或形成新的污染源的关键。 (3)清除石材上污染的效果 它是指清除石材上的污染的能力。石材清除实际上就是一种施工,不可能没有时间限制,因此,短时间观察清洗效果就显得必不可少,可找与将要被清洗的石材污染一致的品种,或在将要清洗的面积的边角先作小样试验,使用与将要大面积应用的方法清洗小样,观察清洗结果。 (4)可清除性 石材清洗剂清洗完毕后,应能用水清除或其他材料清洗干净,且不留任何气味和残留物痕迹。 (5)安全性 清洗剂的国家标准目前尚没有制定出,但是可以参照国家十项《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控制使用,或送检测,施放苯、二甲苯;甲醛、二甲醛等后刺激性气味,对人眼、鼻有灼热、灼疼感觉,对皮肤有刺痒、灼疼、热感,对黏膜、呼吸系统刺激的都应引起注意。有关行业部门应前瞻性地提前制定出清洗剂的安全性标准。 (6)闪点 这是判断清洗剂是否易燃、易爆的最直接的指标。对溶剂型、液体型产品可参照美国材料与实验协会标准(ASTM—D39). new (7)酸碱值 在室温下,用试纸或pH值测定仪对清洗剂测定,这里必须是对原液的测定,兑过其他稀试剂的不能作为判断的依据。 (8)稳定性 作为一种可以在室内外使用的产品要适应一般常规的自然条件,稳定性是它使用的基本条件,适应范围应在-40~60℃之间,可用少量产品置于烧杯中,放置烘箱和冰箱中,然后,使之恢复至室温后观察,其外观与气味应与未测之前大致一样。 (9)可操作性 它是施工的便利条件,部分清洗剂的使用条件过于苛刻,需要一定温度、干燥度、通风条件、时间等,都给施工人员带来不便。 (10)专业检测部门的理化报告 经专业部门检测的数据是必要的,检测一般有:酸碱值、吸水率、除污率、温度稳定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