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调查和监测深入融合 把土壤污染“剖开”问诊 |
作者: 威霸 |
李干杰还介绍了此次农用地详查和企业用地详查中的工作重点,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在发言中明确,该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会按程序向社会公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而且,《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基本完成,中央财政也已经安排了相关预算。 实际上,这将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首次调查始于2005年,2014年公开了调查公报。第一次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农用地和企业用地污染情况都不容乐观。但是,这次调查数据仍不够详细,通过抽样调查所得数据是否足以反映全国土地受污染情况仍存争议。 那么,是什么阻碍了土壤污染调查呢?从总体上看,土壤污染分布差异化形势明显,土壤污染类型也各有不同。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就曾介绍称,土壤环境质量是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的,而且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物污染是长期积累的结果。长期以来,我国土壤污染就呈现出了多源、面广、复合等多种特征。 而另一方面,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不够完善,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明显不足,分散治土的情况普遍存在,而且土壤保护意识淡薄。这些都是导致土壤污染调查后劲不够的原因,所以此次土壤污染详查行动就需要将这些问题各个击破,彻底进行土壤污染情况大摸底。 因此,此轮土壤污染详查将整合多个部门的专业技术力量,依托信息化技术,运用遥感影像等高科技手段,确保检测、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此次土壤污染情况详查将全程布控,严查瞒报、漏报、虚报等行为。根据环保部门透露,2万个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位设置完毕,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已然成型。 那么,为何坚持调动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土壤污染摸底排查呢?首先,土壤污染的复杂性以及向着复合污染方向发展的态势要求,只有彻底剖析清楚土壤污染情况,才能精准施策;其次,无论是修复机制的可行性,还是有毒有害评估界定,都需要从土壤污染情况中解析出来;而且,土壤污染防治以预防为主,风险管控为重,更需要对土壤污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新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也充分体现出了土壤污染详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草案提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修复工作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上仍显不足。着眼于更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我国需要建立起调查和监测、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草案还规定,每十年组织一次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并且以监测制度弥补普查跨度大的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