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完成全覆盖,8省区问责近6000人 |
作者: 威霸 |
有关人士指出,下一步,中央环保督察很可能将以专项督察的形式继续。 自9月7日至15日,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先后从四川、青海、山东、海南、吉林、浙江、新疆和西藏八省(区)撤出,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进驻。 8个督察组在督察进驻期间,一共收到近6万件群众举报,最后受理的有效举报为43015件,合并重复举报之后,共计向地方转办了39586件举报,占比约66%。 根据环保部提供的数据,对于督察组交办的39586件举报,截至9月15日,地方已办结35039件,办结率达88.5%。其中,责令整改32602家;立案处罚9181家,罚款逾4.6亿(46583.84万元);立案侦查297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64人;约谈4210人,问责5763人。 在进驻期间,8个督察组与39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其中仅省级领导就达213人,部门和地市主要领导达183人。 在督察处理的同时,推动环保长效机制建设也是各地环保督察工作中的亮点之一。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四川组织开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本月将对该条例进行二审。条例提出,建立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该省还印发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环境保护责任一体明确、指标一体下达、成效一体考评。 西藏出台《关于组织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的实施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也已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审,预计本月进行二审。 海南8月底印发的《关于做好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在推荐优秀干部中实行一票否决。 浙江印发的《关于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将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