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不签合同意外风险留给谁? |
作者:威霸洗地机清洁设备 |
保洁员签订劳务合同 ■难于管理,很多家政公司不与保洁员签订劳务合同 引子: 不带任何防护措施站在高楼上擦玻璃的保洁员你是否经常见到?为了贪图几十元的便宜,你是否曾经私下找过保洁员清洁房屋和玻璃?一旦这些毫无防护的保洁员发生意外?他们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业主、家政公司还是保洁员自己? 2006年,陕西籍农民工邢某帮人擦玻璃时从楼上摔下,不幸身亡。邢某70多岁的父母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顿时失去了经济和精神支柱,但因邢某没有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出事当天家政公司的派工单,险些无法获赔,但最终法院判决家政公司赔偿20余万。而和邢某相类似的情况是,发生在我市鲤鱼山路一小区内,一装修工因为没有踩稳自己搭的板子,坠楼身亡,但因为属于装修工私自接活,没有工作单位,业主自己赔偿了20余万。 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意外,让记者把目光投向了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保洁员?他们的危险作业究竟把风险留给了谁?谁又该为他们的生命安全负责? 案例直击 →保洁员 擦拭玻璃坠楼身亡 因劳务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劳动雇佣合同,在死者家属举证难的情况下,该案件的诉讼过程一波三折。 2006年5月15日,陕西凤翔县来疆务工的邢某,到钱塘江路21号某小区居民家中进行家政服务,邢某在擦玻璃时不慎从楼上摔下,因当时伤势严重,该业主拨打了120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因邢某伤势严重需要手术,邢某工作的家政公司负责人接到电话后赶到医院并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手术后家政公司给医院交纳了1000元的手术费,随后邢某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2006年6月5日,邢某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得知此消息后,邢某75岁的老父亲立即从陕西赶到新疆处理邢某的后事,并向邢某所在的家政公司提出了索赔。但遭到家政公司的拒绝。家政公司指出,邢某当天所干的活属于私自接活,并不是公司指派邢某出工的,所以邢某的受伤与公司没有关系。 邢某的父亲将家政公司诉上法庭。法庭上邢某父亲出示了一份邢某和该家政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以证实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并找到证人证明,邢某当天是接到了公司的电话后,前往钱塘江路从事家政服务的。 但由于协议书上的公章和该家政公司现持有的公章不符,所以法院没有认定协议的有效性。而证人因为没有听见电话内容,又找不出其他人佐证其证言,法院也没有采信。加之该公司称,凡是公司派工都会发派工单,而邢某的父亲又找不出当时家政公司给邢某的派工单,故而法院无法认定邢某是接受家政公司指派出工而受伤并导致死亡,所以家政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本案的关键人物,接受邢某家政服务的业主张某,本来可以非常明确的证明邢某的出工性质,事后却不见了踪影。经和田街派出所调查,该房屋系出租屋,当时的租房人张某非本市户口,事发后人已无从查找,故而无法找其取证。因此一审法院驳回了邢某父母及两个孩子要求家政公司赔偿的诉讼请求。 邢某的父亲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经二审法院查明,邢某自2005年以来一直在该家政公司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但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雇佣合同。法院认为,邢某摔伤的当天因伤情严重需要手术,而家政公司负责人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手术后又向医院交纳了医疗费1000元,且邢某住院证上的工作单位填写的也是该家政公司,加上证人证言,法院认定当日邢某是受家政公司的指派前往钱塘江路居民家中从事家政服务的。 因此判决,该家政公司赔偿邢某的父母及两个未成年孩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4万余元。 不同的是,2006年,市鲤鱼山路某小区一家业主粉刷阳台时,觉得找装修公司太贵,为贪便宜就随便在街头找了个装修工,没想到其没有踩稳自己随便搭建的木板坠楼身亡。业主因此赔偿了装修工家属20余万元。 不签合同愿接私活 据保洁员说,她们和公司之间按照6∶4比例分成。但如果自己接活要比从公司接活拿得高一些。 邢某的案例再次提醒劳动者应当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也提醒我们,雇佣家政保洁员时,不应当贪图便宜而揽麻烦上身。如请了那些没有劳动合同,又私下揽活的保洁员,一旦发生意外,业主难脱责任。 可记者对我市家政公司的调查发现,不但家政公司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很多的劳动者本人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7月21日,记者拨打一家家政公司的服务电话,要求其上门服务,主要是擦玻璃和地板,双方谈好150元。当日两名保洁员来到记者住处后,记者趁她们干活之机展开采访。 据保洁员说,每个活的收益她们和公司之间按照6∶4比例分成。但如果自己接活要比从公司接活拿得高一些,所以给记者留了联系电话,告诉记者如果直接联系她们干活,这套房子只要120元就可以了。 因为没有和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用天天都去公司报到上班,平时自己没活就去家政公司等着,如果自己有私活就不去家政公司。她们不少的同行都和好几家家政公司保持联系,谁家有活就去谁家干活,和公司之间按照7∶3或者6∶4的比例分成。 当记者问及如果一旦因工作受伤,该怎么办时,从陕西来疆打工的李姓保洁员说:“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只要干活的时候小心一点就好了。如果真的出了事,也不知道公司能不能给我们赔偿?” 据李女士介绍她们干活的工具都是自己找的,公司也没有对她们进行基本的安全培训,没有配发例如安全帽或者安全带等保护措施。公司也没给她们买任何保险,但要求每个人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才能上班。 从保洁员自己的角度出发,李女士和她的同伴也不乐意签合同。因为签合同就得天天都去公司,自己不能找私活,而且一个月才发一次工资,不像现在这样灵活,天天都可以拿到钱,不存在拖欠工钱或者扣工资的事情。至于社会保险,她们觉得对自己用处不大,因为经常会在全国各地打工,不可能按时按月缴纳社保,自己的老乡里面就有签固定劳动合同的,但公司一样不给买保险。类似她们这样不签合同的想走人随时就走人了,不用担心干不满时间被公司扣工资的情况。 记者调查2→家政公司 两种形式聘用人员 对于保洁员的安全问题,不少公司要求:保洁员必须自己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月22日,记者以应聘者的身份拨通了我市四家家政公司的电话。家政公司无一例外的告诉记者,如果应聘保洁员有两种用工形式:一是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月薪加提成的形式领取工资,一般月薪从600元至800元不等,提成每个活从10%~20%不等;一种是不签订劳动合同,家政公司和保洁员按照3∶7或者4∶6分成。而应聘的条件只要提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了。 随后记者以应聘者的身份来到新民路一家家政公司,称自己中专毕业找不到工作,想暂时找份有收入的工作。环顾四周记者并没有看见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等。 “以前干过保洁工作没有?” “没有,但是搞清洁应该没问题。” “那你的身份证有没有。” “没带。” “那没关系,下次带来看看就行了。”该公司工作人员在简单的询问了情况后,就给了记者一份公司员工登记表,并且明确告 诉记者因公司刚开张不久,业务不多,暂时不签订合同,但是以后公司要是发展起来了,业务多了,肯定会与员工签订合同的。所以现在只和员工建立松散的关系,员工想工作了可以白天来公司接活,不想工作了可以不来公司,工资当日结按照4∶6分成。 记者随后采访了克拉玛依东路一家政公司,该公司经理表示,他们的经营都是合法的。他说很多家政公司之所以不与保洁员签订劳务合同,一方面是不少公司业务量太少,养不起这么多的工作人员。另外一方面这些保洁员流动性太大,没办法管理,即便是你和他们签了合同,他们也会在没有活的时候私自揽活,但是一旦出事所有的责任都归公司承担。而且这些保洁员也乐意同时和多家家政公司保持联系,这样他们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时间,可以尽量多接活。 至于保洁员的安全问题,该经理表示他们会给员工讲基本的安全常识,而且凡到公司工作的员工,一律都必须自己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法情关注: 用人单位有责提供安全保障 目前,据统计全市家政服务业共有2238户,其中个体户161户,从业人员达到12471人。但实际上很多的家政公司没有实力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及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不少的家政保洁员在毫无防护的情况下从事危险作业,这给家政公司保洁人员以及雇佣者带来了意外的用工风险。那么如何使这样的风险降到最低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陈克峰律师。 陈律师表示:目前,我市家政公司这两种用工方式都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即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这两种劳动关系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还是应积极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有利于劳动者为自己举证。但是劳动法也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劳动安全保障。此外,家政公司还应当对从事危险系数较大的保洁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就业培训。 同时,家政服务人员有权要求雇佣自己的家政公司或者雇佣者为自己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保障,如果因为家政公司和雇佣者提供的安全服务设施不到位,而导致意外的发生,那么家政公司和雇佣者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而出现意外,则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 因此,首先建议家政服务人员为自己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的同时,应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其次,雇佣者在雇用保洁人员时应从较规范的家政公司雇用经过培训的保洁人员。 |